一、聘用制度
1、招聘員工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信息公開、雙向選擇、擇優錄取。
2、招聘員工基本條件:
(1)政治表現良好,無吸毒或刑事犯罪記錄,無其他不良記錄;
(2)身心健康,年齡一般不低于18周歲;
(3)身高、學歷、工作經驗等符合用工單位的要求。
3、招聘方式:公司根據招聘崗位的特點選擇適當的招聘方式,接受內部員工推薦。
4、員工體檢:面試合格者統一到指定甲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5、崗位培訓:由高新園人力公司進行崗前公共培訓及協助用工單位進行崗位專業技能培訓。
6、體檢和培訓均合格給予辦理入職手續。
二、勞動紀律
1、工作時間
派遣員工工作時間執行客戶工作時間。如未約定則實行標準工時制,即在正常情況下,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保證勞動者每天不少于1.5小時的用餐時間及保證勞動者每周有不少于24小時的連續休息時間。具體工作時間及休息時間可因崗位不同而做相應調整。
按照《勞動法》,一般每日加班時間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每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
加班時間會給予調休或計加班工資。工作時間由用工單位核定,工資由用工單位計算。
2、員工休假
員工休假執行用工單位的制度,請假向用人單位提出,客服經理與用工單位協商同意后,為其辦理請假手續和返工后的銷假手續。
工作滿1年的員工可按享受帶薪年假,經員工提出書面申請且用工單位同意后方可休假,當年年假當年休完,一般情況不予調至次年休假。
3、員工行為準則
(1)守法、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
(2)維護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共同利益。
(3)遵循用工單位的相關規章制度。
(4)保守用工單位秘密。
4、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1)服務態度差,造成惡劣影響的(累計投訴2次以上);
(2)大庭廣眾之下大吵大鬧,對他人惡語中傷、辱罵等行為的;造謠、散布單位或他人信息的;破壞團結、煽動他人鬧事、怠工的;
(3)工作期間擅離職守的;工作時間喝酒或帶醉意上班影響工作的;工作時間睡覺或表現懶散的;
(4)挪用、貪污或偷竊單位或同事財物的;有任何行賄或受賄行為的;有任何作假欺騙單位行為的;
(5)出賣或泄露單位機密文件和有關信息的;偽造或盜用單位印章、證明、證件等的;
(6)有意在單位網絡或信箱等媒介中傳播不良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計算機病毒);在網絡上觀看、下載、傳播有損國家、單位集體利益或不健康內容的;使用單位計算機玩游戲的;
(7)在安全工作管理方面的任何行為過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在工作場所攜帶武器、炸藥或易燃易爆品,未經許可動用安全設施設備、工具或車輛,未經許可進入禁止入內的場所,違反安全規定違章指揮或操作等);
(8)從事任何賭博、吸毒等其他違法行為的;煽動或參與打架斗毆的;
(9)不服從工作崗位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任務安排及崗位調整的;
(10)連續曠工2天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3天以上的;經常遲到早退的(一個月內達3次以上);托人打卡或代打卡(累計2次以上)或偽造出勤記錄的;
(11)故意或過失給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在人民幣500元以上的;
(12)故意或責任心不強而造成單位設備、工具損壞及原材料浪費、能源損失達500元以上的;
(13)嚴重違反單位規章制度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核制度
1、目的:掌握員工工作情況,激勵員工爭先創優,發現和改進工作中的問題和不足,并及時、有效的改正。
2、原則:公開、公平、公正。
3、程序:用工單位制定考核標準并定期考核。
4、考核管理:
(1)試用期員工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試用資格;
(2)員工一年內累計兩次考核不合格的或有兩次工作改進面談記錄的,予以辭退;
(3)員工原因沒有參加考核的,給予通報批評并進行面談。
四、獎懲制度
1、目的:遵守公司管理制度,強化員工自律意識,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
2、原則:獎勵為主、獎懲分明。
3、符合下列條件的,公司將予以獎勵:
(1)向用人單位或用工單位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納,且效果特別顯著,并獲大面積推廣者;
(2)為用工單位挽回重大損失者;
(3)意外突發事件發生時處理得當,獲得用工單位獎勵、政府部門表揚、社會媒體宣傳者;
(4)社會活動中表現突出,提升用人單位聲譽十分顯著者。
4、處罰:
員工給用工單位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按用工單位的規定執行。
下列情況將被辭退并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1)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2)員工提交虛假資料的;
(3)犯有規定的違紀或錯誤行為,違反勞動紀律或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兩次以上面談教育無效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公司聲譽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者;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職業紀律制度
1、知法守法,依法行事
(1)員工應牢固樹立法律意識,注意學習法律,遵守法律、法規,維護法律尊嚴;
(2)在工作中,要熟悉、掌握并嚴格遵守有關行業的法律、法規;
(3)在工作中遇到不清楚的法律問題,應及時進行咨詢。
2、遵章守紀,按章辦事
(1)嚴格遵守勞動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嚴格遵守考勤制度和勞動紀律;
(3)嚴格遵守工作紀律,不越權行事,不違章辦理業務,嚴禁弄虛作假、營私舞弊。
3、服從調遣,聽從安排
(1)對于用工單位做出的工作指示、安排,員工要認真接受,并嚴格執行;
(2)服從用人單位做出的調遣決定,接受調崗后的工資標準;
(3)服從用人單位提供的待崗培訓,待崗培訓期間員工領取不低于當年度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
(4)無正當理由,不服從用工單位和用人單位的崗位調整,不按時到崗,按曠工處理。
4、嚴守秘密,防止外泄
(1)嚴守國家秘密。凡屬國家秘密范圍的信息資料,必須嚴格遵守《保密法》,堅持保密制度,貫徹保密規定,避免因泄露國家秘密而損害國家利益;
(2)嚴守客戶秘密。對于客戶的信息資料,員工有保守秘密的義務。凡未經客戶同意,或在有關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除外,任何員工不得擅自披露、泄露客戶信息;
(3)如需要對外提供秘密信息資料時,必須嚴格按規定程序進行;
(4)一旦覺察或發現泄密行為,應立即向保密部門報告,以減少損失或不利影響。
六、工作行為規范
1、儀表儀容規范
(1)著裝得體、協調、整潔,以莊重、大方、得體為準。
(2)任何情況下不得:衣冠不整,穿短褲、超短裙,穿無領且無袖及過透、過露的服裝,赤腳穿鞋、穿拖鞋。
(3)衣服應燙平,皮鞋保持光潔。
(4)女士可化淡妝,勿過多飾品。
(5)注意儀表,勤洗澡,勤理發,勤修剪指甲。
(6)用工單位規定員工著工作服及佩戴工牌的,員工必須遵守。
2、舉止行為規范
(1)準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
(2)上班期間,應保持良好、飽滿的精神狀態。
(3)待人熱情、坦誠,互相尊重。
(4)積極接受和按時完成公司指示和安排。
(5)愛護勞動工具和公司財產,借用公物應及時歸還,損壞應賠償。
七、計劃生育管理制度
1、員工在入職時要提供全國統一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2、無效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包括:
(1)假證、偽證;
(2)有涂改痕跡的;
(3)填寫不符合規定要求的(如發證機關未蓋章、身份證和姓名不相符、生育子女數沒有大寫等);
(4)記載的婚育、節育、繳款情況于實際不相符且無法補正的;
(5)有效期已經過期的;
(6)未按規定進行年審的。
3、持有無效《流動人口婚育證明》的,公司可要求員工及時補辦,拒不補辦者公司不再聘用。
4、員工嚴格招待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員工懷孕,請立即通知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如屬違反計劃懷孕或生育,公司立即予以辭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