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種類
(1)辭職。在合同期限內,員工以書面形式提出提前中止勞動關系的行為;試用期須提前3天提出離職申請,轉正員工須提前30天申請。
(2)自動離職。員工中止勞動合同關系不能履行勞動合同手續,擅自出走離崗,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手續沒有辦理完畢而離開用工單位;自動離職的員工須承擔違約責任,對用工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須承擔賠償責任,擔保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3)辭退。
2、手續辦理
(1)根據員工提交的《離職申請書》或用工單位提供的《退回通知書》,客服經理與員工或用工單位部門主管溝通,確定處理意見;
(2)與員工面談,填寫《員工離職面談表》;
(3)離崗確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交接,用工單位簽名確認員工離崗位時間;
(4)離職員工離開工作崗位,憑《離崗位確認單》去高新園人力公司辦理離職手續;
(5)客服經理對離職員工社保、工資等進行跟進處理;
3、員工離職后,1個月內辦理個人人事檔案關系、社保關系、組織關系、集體戶口的轉移;不能按時轉移的,需與公司簽訂相關管理協議,按公司相應管理規定執行。